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廈門市翔安區(qū)司法局香山司法所:善用“法理情”,精準解紛爭

2024年06月18日17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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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廈門市翔安區(qū)司法局香山司法所(以下簡稱香山司法所)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緊貼轄區(qū)社會治理、發(fā)展建設的需求,針對鄰里糾紛、家庭矛盾等相對多發(fā)的情況,深入研究規(guī)律特點和對策措施,堅持“法、理、情”融合運用、分類施策、精準調解,努力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,取得突出成效。自2023年4月正式掛牌成立以來,共調解此類矛盾糾紛250余起,涉及金額360余萬元,為維護社會和諧穩(wěn)定作出了貢獻。

聚焦鄰里糾紛,明理化結保和諧

鄰里糾紛看似小問題,實則都是社區(qū)群眾急難愁盼的大事。爭議雙方往往都認為自己占理,情緒容易激化,處置不及時,小矛盾可能演變成大事件。香山司法所認真研究鄰里糾紛的規(guī)律特點,在運用《民法典》的基礎上,堅持“以理服人”,將人民調解作為矛盾雙方說理平臺,“背靠背”聽取意見,“點對點”指出問題,“面對面”公正評理,徹底從根源上化解雙方矛盾,有力促進了社區(qū)和諧穩(wěn)定。

轄區(qū)某社區(qū)董某甲與董某乙是鄰居,董某乙的房屋位于董某甲側后方,地勢高于董某甲,出入均經過董某甲門口及兩屋之間的空地,但該空地地勢傾斜,行走不便。董某乙老房子正在重建,擬將空地填平,董某甲以填平后影響自家門口為由,多次帶人阻撓董某乙建房,雙方鬧得劍拔弩張。

香山司法所獲悉警情后,迅速到現(xiàn)場制止董某甲的不當行為,分別聽取雙方意見,全面了解案情,厘清矛盾焦點。在掌握各自需求后,調解員又組織社區(qū)干部、周邊鄰居進行座談評理,大家認為雙方均有一定道理,解決矛盾需各自作些退讓。

有了初步方案后,調解員開始“背靠背”調解,一條條明事實、講道理,明確指出各自存在的過錯,反復引導雙方換位思考,降低需求。通過多次調解,綜合兩家出行、排水等正常需求,司法所提出了沿兩屋中間線方向進行填土修路的折中方案,終于獲得雙方認可。

聚焦家庭糾紛,用情疏導保和睦

家庭是社會的細胞,家庭和睦是社會和諧的基石。在日常生活中,家庭矛盾糾紛難以避免,如果調解不及時,時間一長,往往使得家人變仇人,甚至引發(fā)極端行為,影響社會的穩(wěn)定。在實踐中,香山司法所意識到,家庭糾紛不同于其它糾紛,不能單純用是非對錯進行評判,而應以感情為切入點,真情溝通,溫情調處,親情感化,才能促成家事沖突順利化解。

街道某社區(qū)居民張某與彭某是鄰居,且為姑嫂關系。彭某翻建老房子需張某同意,但張某拒不簽字,多次調解無效,雙方從爭執(zhí)發(fā)展到斗毆。司法所調解員深入調查,發(fā)現(xiàn)矛盾的根源是多年前雙方對老人的贍養(yǎng)問題存在分歧。彭某的父親原本居住在張某家,但張某的丈夫早逝,家庭條件較差,彭某就將其父親接回自家贍養(yǎng)。張某認為其此舉是為了奪取老人家的家產,心懷不滿,從此產生矛盾。

找到矛盾根源,調解員對癥下藥,從父子情、姐弟情、夫妻情、姑嫂情等感情入手,苦口婆心、循循善誘,激發(fā)雙方的親屬情感,逐步解開心結,消除誤會,化解積怨,兩家人就此握手言和,一起多年的矛盾積案終于得到徹底化解。(翔安區(qū)司法局香山司法所)

(責編:吳舟、劉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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